郎中(1 / 2)

所谓长生不老 韩良狗 1687 字 3个月前

哪年的初雪下起来的时候都没有任何征兆,你只有从床上坐起来,发现这世界亮堂了许多,再从窗外望去,才发现苍茫一片。

志明一觉醒来,就是这种感觉。这雪让他有一种家的感觉,无论哪个地儿,只要被白雪铺起来,看起来都是差不多的,这是所有北方小城共有的特点。后院的枣树上挂满了雪条儿,最上面的枝还吊有几粒最顽固的枣子,冻得硬邦邦的,如同珠玉。还有些枣子落在那雪地上,被白雪衬的格外好看。

三爷还是那样,风雪无阻,在院子里耍他那套花剑,除了踩雪的声音,没有一点儿剑锋气,这点他从玄水那没学到。但舞剑的姿势有模有样,银色须发随剑而动,黑白道袍御剑生风。志明能看见那落下的雪花被三爷的道袍卷携着旋转,最后化为稀碎的粉末,飘飘扬在这白色的时间里。志明饿了,他在等着三爷收势,然后去煮早上的白粥。

三爷不光拿手川菜,白粥也煮的一绝。白粥用的米是三爷自己西坡种的,因为工具落后,舂的也极为粗糙,米粒多半破碎不完整。三爷讲这样的米煮粥才出味,但他对水的要求极高,每次都是骑着那辆哈雷,去十里外的一个小泉捎一小桶回来,这一小桶也就够爷俩一天的饭食。志明真的头疼

“三爷,你天天捎这点水,每天去不麻烦吗?汽油费都跟水一样贵了。”

“小子,你以为水不会坏啊,当天的水煮的粥和隔夜的那能一样吗?你以为煮粥有水有米就行了啊?”

志明还真被问住了,他实在想不出,煮粥除了水和米还要点什么。但他知道,这吃粥的时候一定得配上咸菜,要有一小碟上好的咸菜,没有那碟咸菜,这粥就失去了灵魂,多喝几次就会变得寡淡无味,更别说要日日食了。

三爷的咸菜很简单,没有蜀中那么花里胡哨,什么当季时令蔬菜都往里丢,还要加各种调味料腌制。三爷的咸菜就是后山采的野葱,村里人也叫发菜,漫山遍野长在山坳的石头缝里,半天就可以采一小坛,拿水淘净,切去根,然后放到小泥坛里,放上浓盐水再压上一块祖传的大青石,等那么十天左右。制作简单味道又极其复杂的咸菜便好了,被盐水渍的发黑,如同发丝。带着原始野蛮的辛辣和齁咸,和把米煮开花的浓稠白粥是绝配。一碗白粥里放两丝野葱,微微搅拌,如水墨画,让人食指大动。美妙的视觉体验配上复杂的口感,是为了告诉自己的每一个器官,这一天开始了。

三爷的剑终于是耍完了,收剑收势收气的动作极具观赏性,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就是转身的时候咳嗽了几声。志明都记不清从他到这以来三爷咳嗽了多少次,三爷好像每天都在咳嗽,他说自己老毛病了,人来了都这样,嗓子里有一块永远咳不出来的痰,折磨着三爷的肺气管。

三爷咳的越来越厉害,弯下腰去,收起来的剑撑在雪地上,身体一起一缩,如同案板上的龙虾。志明小跑过去,挽住三爷的手臂,他看见雪地上几滴殷红,就像后院里落在雪里的枣子。三爷白须末端还挂着一滴,倔强的不肯落下。

“这怎么了三爷?怎么还咳出血来了?”

“没啥事,都找看过了。”

“那我等会再把找过来看看,怎么可能没事,以前是干咳,现在都出血了,肯定有问题。”

三爷又干咳了两声,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句:

“你要找就找吧,就算有事又能怎么办,人各有命,天意难违啊。”

踏着雪来了,一米五的个头,迈着小碎步,还穿着白大褂,完全融入到了这大雪里。雪比早上大多了,放眼望去,天地一色,说鹅毛大雪是把这雪说小了,这雪是成片的往下掉的。志明站在门口接他,听着的抱怨

“这么大雪还要让我上山,病人的命值钱,我的命就不值钱了啊。”

志明有求于人,一想三爷还在里屋等着,没说什么,陪着笑客客气气的

“这不是三爷突然咳血了吗,怕老人家有什么事,知道您医术高超,特地把您请来了,不好意思啊。”

“那万一有事了,我这也没办法嘛,看病还是要去省城里的大医院嘛。”

姓李,是本村人,家里三代单传。村里人叫他爷爷,叫他爹也是,叫他还是,的祖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开始行医了,可能是明,也可能是清,几百年没治好过什么大病,虽不算是个名医世家,但也没出过什么篓子,所以更不是个庸医世家。一打生下来,他的未来就被安排好了,也没人管他愿不愿意,但是遗传确实厉害,五岁时就能背本草纲目,九岁能分得清药材,十六岁就能给人把脉。而且他还不是他祖上那种赤脚医生,是正儿八经上过医科大学的人,虽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,但确实学有所成,看病的时候中西结合,与时俱进,现代仪器和古老手法药方结合,跟他爹比起来进步了不知多少。

天生胆小怕事,大半夜都不敢一个人出去上厕所,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永远是

“你这病我不敢看,你去省城里的大医院看看吧”

不论病人的症状是简单的发烧咳嗽,还是奄奄一息,总是一边说完这话,一边上手给病人把脉。看完了又是一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