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寡妇(1 / 2)

所谓长生不老 韩良狗 2461 字 3个月前

小镇上发生的这一切,志明和三爷都不知道。不知恶人终有恶报,不知道所谓的善恶因果的例子活生生的出现了。志明只看见三爷默默的收拾了一地的碎片,又找了个纸箱子充当功德箱,还觉得三爷心里看的挺开。但是志明不知道的是,三爷为那三十块钱和功德箱上那扇明晃晃的玻璃心疼了好几天。

太阳鱼肚白还没翻出来,三爷就说要带志明下山,下山干什么志明不知道。不过也没多问。三爷没骑摩托,端了一小碗剩饭,就带着志明慢慢往山下逛,路过小湖的时候,三爷停下来开始把把饭撒进去喂鱼,喂着喂着突然发现了些什么,一阵小跑着去了湖边的苇草丛,志明跟过去看见草丛里有一只灰黄色的野兔子,在那疼的吱吱的哼哼。野兔子的一条后腿一蹬一蹬的,另一条后腿被铁夹子夹住,鲜血淋漓,都能看见断骨头茬,兔子疼的直翻白眼,看见人来了也没什么反映,眼看没了气。三爷拨开芦苇,瞅了眼铁架子旁边的半片娃娃菜叶子,叹了口气

“唉,自己贪嘴,也怪不得别人哟,放了也活不成。别怨我,与其活受罪,不如早投胎。”

说罢三爷从一旁抽了根尖细的芦苇,对准那大兔子的心脏,噌一下子就插了进去,兔子蹬了两下腿,便没了生息,三爷看了眼铁夹子后面刻的吴字,便提着兔子耳朵走往山下走。

太阳刚刚才露了个全脸,把村子所有的影子拉的老长,整个村子才开始醒。在镇里上班的年轻人们才发动摩托车准备上路。早饭的余烟还未散尽,鸡叫了,狗跟着也吠了起来,贪睡的人们也都嚷嚷囔囔的醒来了,村子也在一夜的酣睡后醒来了。

三爷带着志明径直来到村口的一户人家,大门敞开着,门头是新建的样式。上面的红砖还是艳艳的红色,门头两边贴着山水画瓷砖。志明打量着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院子,菜园里整整齐齐的种了几排小葱和别的蔬菜,烧火的木柴也码的方方正正,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出来这家是个勤快人。

三爷敲了下门板就径直走了进去,直接撩开第三间房的门帘,

“王施主,我进来了啊”

“进来吧,妙清大师,今天真早啊”

门帘飘出一句带着南音的女声,三爷跟志明一进屋,就看见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太太靠坐在床沿上跟三爷打了个招呼,被子把身体围的严严实实,床边上摆个小木桌,上面放着小半碗小米粥。这老太太虽然看起来非常虚弱,但笑的非常灿烂,一口牙齿还长得整整齐齐。志明想她年轻时一定是一个美人。三爷把兔子放在旁边的灶台上,往上面盖了一张报纸,然后一屁股坐在床沿,并示意志明坐他后边。

“您儿子真孝顺,天天给您抓鱼逮兔子补身体,有福啊。”

老太太瞅了一眼灶台上那只断气没多久的野兔子,叹了口气

“唉,作孽啊,我说让他别弄了,我一把老骨头,能吃多少东西,再说人活着都是有命数的,我儿子养大了,孙子也有了,活够了。”

“哎,别这么说,我那天啊,给您卜了一卦,施主你命硬的很,命里福多。”

老太太不置可否的笑了笑,指着志明问三爷

“这么俊的小伙子是你新收的徒弟?”

“您说志明啊,这是贫道俗家侄孙,过来暂住几天,现在哪有当道士的年轻人啊,人心浮躁,修不了行,您儿子儿媳出去了?”

“小吴他出去杀猪了,大早上就有人请,一骨碌爬起来就走了,饭都没吃,回来怕就凉了。儿媳送孙子上学去了,前面刚走。”

这床沿上坐着的是,广东人。她有着一个娇滴滴的名字,王娇云,年轻时在香港做过模特儿。工作应酬的时候认识了古惑仔老吴,成了他之后的老公。老吴那时候混的还可以,手下带着十几个马仔在金三角和香港之间跑毒品生意,王娇云和老吴正值风流年华,两个人一见钟情,结婚生子,有了唯一的儿子吴彪。王娇云那时候还不是,但她怕自己变成寡妇。泪汪汪的求老吴金盆洗手,为了她也为了孩子,三个人一起回内地做点正当生意。老吴虽然是个没文化的古惑仔。整天打打杀杀,但硬汉多柔情,为了自己的爱人,决定干一票大的然后带着老婆孩子远走高飞,金盆洗手。

王娇云没料到老吴说的这一票大的,就是像所有港片里演的那样,黑吃黑,他在金三角吃了老板一船货,准备自己发到内地的下线,等毒品转成现钞,就彻底的在老板的眼皮子底下人间蒸发。老吴的设想是美好,但人都是有欲望的,老吴手底下一个马仔,为了钱和老吴的位子,给老吴来了个黑吃黑吃黑,把他的计划告诉了大老板。大老板亲自带着人到老吴下线那清理门户,眼睛都没眨一下就把老吴绑起来扔海里喂了鲨鱼。然后王娇云就真的变成了。还好老吴给老婆孩子留了条后路,知道自己这一行迟早要出事,提前给老婆孩子存好了钱,还给自己买了意外保险,受益人是。大老板虽然亲自动的手,但还算是讲江湖规矩,念在老吴之前为他卖命的份上,给了一大笔补偿费。这些钱加起来足够娘俩衣食无忧的过大半辈子。

但谁都没想到,就连老吴和大老板都没想到。和她儿子都是如此狠人,把老吴的房子卖了,带着所有的钱去求大老板的死对头,另一个大毒枭。把大老板做生意的交接地点点和日常出现的地方全抖了出来。

大毒枭挺讲信誉,老吴死后一周,他的大老板就死在了香港的一个滨海仓库里,身上布满了枪窟窿眼。

以为帮老吴报了仇,就跑到了中国大西北的一个小镇上,独自拉扯大了儿子,没有再嫁过。她以为娘俩能平平淡淡相依为命的度过一生,但这才是故事的开始。

老吴的儿子叫吴彪,名是他爸起的,人如其名。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可以用彪悍来形容他,无论是面相还是身形,皮肤黑油发亮,活像个混世魔王。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,不求他出人头地,就求他平平安安,但遗传是真的厉害,这吴彪从小学开始就是校霸,上中学的时候就天天跟一群黑社会厮混,气的他娘天天在老吴的灵位前面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