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末年,天灾人祸,旱灾前期,官府苛捐杂税重压在百姓身上。
王明一家三口,其乐融融,妹妹王红做得一手好衣裳,并已经和大石村的张家小儿子定了亲。谁知道官府仗势欺人,收税之时,心生色意,几人企图强奸王红。王明母亲被官府的人误伤而亡,他打死一个打伤两人,拉着妹妹逃到了明哲村。
临走前,王红来张家退了亲,黑夜里,张家不忍心便丢了一个包袱出来,供兄妹二人跑路用。王明打开包裹,竟然是白花花的一块肉。
两人东躲西藏的,很快包裹里的肉被吃光了,他们四处寻找粮食。王明和王红来到了明哲村一个破庙里,发现里面有一个奇怪的方脸道长。道长招呼着他们吃肉喝汤,等王明去再盛一碗的时候,他被吓得僵硬地站在锅前。
“怎么,这就被吓坏了?你别怕。人肉也是食物啊。你们不吃,就饿死了,然后变成别人的食物了。”道长笑着带他坐下。
“我这里是用死人的骨头烧尸体的肉。”道长拿起一根大腿骨炫耀地说。
“你们要想活命,晚上得帮我一起去挖尸体。新鲜的尸体可以吃,今早就有一户人家下葬了。”道长继续说着。
王红害怕极了,她惊恐地躲在哥哥身后。“你说不干活,怎么吃饭呢?是不是这个道理。”道长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好,我跟着你干!”王明吼道。
入夜,微凉,黑夜像是尸体冒出的血水的颜色,黝黑浓稠!“就是这个坟墓,我们动作快点。”道长指挥着,两人挖呀、挖呀!
“抓住他们!偷尸贼!打死他们!”一群百姓举着刀枪棍棒,拿着火把冲上来。道长拉着王明一路逃回了庙里,他从土砖下拿出一个银盘子塞进怀里,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火速逃离了现场。
愤怒的人群已经在破门了,王明将妹妹抱起,爬过窗外去。“哥哥,你和我一起走。”王红抓着他的手不放。